本页关键词: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
关于印发《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》的通知
各市建管局(处、办),有关市建委(建设局):
为加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管理,规范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工作,根据建设部《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》、《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》和《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,我局制定了《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为了确保备案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各级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机关应当严格审查产权、安装和使用单位在办理产权备案、安装(拆卸)告知和使用登记手续时提交的资料,通过备案登记,有效防止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设备进入施工现场,进一步提高我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水平。
二、 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实行计算机网络管理,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管理系统将于下半年开通,届时,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、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均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进行申报,请各级建筑起重机械登记备案机关做好相应准备工作。
附件:山东省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实施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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